



一、考试说明
1.综合成绩=文化成绩60%+专业成绩40%。
2.音乐考核共三项,分别为器乐、声乐、音乐基础知识(视唱练耳)。总分300分,按照最终成绩择优录取;
3.声乐与器乐可选一作为主项,另外一门作为副项。总分计算方式:主项分值占比60%+副项分值占比25%+视唱练耳分值占比15%=总分;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。如有同分情况,择主项成绩高的优先录取。
二、考试内容
1.器乐: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,背谱演奏。
2.声乐:自选一首歌曲(美声、民族、流行演唱均可),背谱清唱。
3.音乐基础知识:分为笔试和面试,笔试内容共四题,分别考核学生的音高、节奏感知能力和听力准确程度;面试内容为音组模唱与节奏模唱。
三、考试标准
1.器乐(共100分)
(1)演奏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,具有正确把握音准、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(35分)。
(2)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(35分)。
(3)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(30分)。
2.声乐(共100分)
(1)嗓音条件(35分)
要求音色明亮、圆润、音质纯净,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,发声器官无疾病,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;
(2)演唱方法(35分)
发声方法基本正确,无不良发声习惯,呼吸、声音通畅,吐字清晰;
(3)音乐表现(30分)
能较准确地演唱中外歌曲,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、音高、节奏准确,演唱较完整。
3.音乐基础知识(共100分)
①笔试(50分):练耳基础答题一份。
②面试(50分):三个音音组模唱两条,拍两小节节奏模唱两条,各10分。 拍C大调新谱视唱一条(加试),10分。
